宝鸡市工艺美术协会文件宝工艺协字(2005)04号
各位会员、理事单位: 在宝鸡市 工艺美术协会成立十周年庆典之际,为回顾总结协会的工:作,表彰为协会工作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,经 研究开展评选协会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评选条件: 本会会员单位,会员,遵守本会章程,按规定缴纳会费,积极履行义务,执行协会的决议:热心协会工作,积极主动的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积极支持协会工作,完成了协会分配的.仁作任务:在协会历次举办的展览中成绩优异;积极为协会工作献计献策,提合理化建议:职业道德高尚,诚信可靠,威望较高。
二、评选办法及时间: 单位或个人填写《宝鸡市 工艺美术协会评选先进登记表》,于6月底以前送协会庆典活动办公室,经协会理事会 研究确定,发出协会表彰决定,在协会庆典大会进行表彰,宣布表彰名单颁发证书,奖牌。
三、要求: 这次评选先进,是协会首次举行的表彰活动,全体会员要积极支持,参与,评选要遵守公平、公正、民主原则,评选出的单位,个人要有先进性,为大家公认的为协会做出贡献的代表。通过评选活动,进一步激发广大工艺美术工作者的工作热情, 协会这个“工艺美术工作者之家”办的更好,促进和发展宝鸡 工艺美术事业,为和谐宝鸡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二00五年三月二日 宝鸡市工艺美术协会
抄报:市文联 抄送:协会主席团成员、各理事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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